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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纪年代名词规范化组织工作概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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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总之,中科院通过筛选和聘定名词审定委员的方式,有效整合了学术资源,有力地保障了名词工作质量。 5. 制定致酬办法 建国初期,中科院制定了致酬办
总之,中科院通过筛选和聘定名词审定委员的方式,有效整合了学术资源,有力地保障了名词工作质量。
5. 制定致酬办法
建国初期,中科院制定了致酬办法,向参与编订和审查的人员发放酬劳,以提高名词工作者的积极性。1950年7月27日,中科院向文委送上所拟“科学名词初稿的编订与审查致酬办法”[10],9月18日,该办法经文委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决通过,致酬数额系依据《科学通报》稿费标准比照拟定的[27]。1951年2月10日,中国科学院致函文委,《科学通报》已另案呈请提高稿酬,科学名词编订审查致酬标准也应比照提高,为此修订了致酬办法[27]。1952年3月举行的科学名词联席会议上,决定由中科院编译局酌量提高科学名词的审查费。根据一般情况及审查所需时间,中科院编译局较原定标准提高了一倍半[28]。
1951年2月的致酬办法对1950年7月的修订主要如下[27]:
①编订费:每百条致酬小米30~50斤,较原定标准20~40斤有所提高。
②审查费:每百条致酬审查工作全组人员(5~10人之谱)小米10斤(与原定数目相同)。
③每科名词至少以3000~6000条计酬(视审查人数而定):原办法无此规定,因事实上有每科名词不到1000条的,如照实数计酬,每一审查委员可能只致酬2万元,为数太少,因增订如上。
④参加开会审查者,酌送交通费:原办法无此规定,因参加审查者就时间说:有的历一星期之久,就路程说:有的要从郊外进城,同时审查中考虑辩论,工作甚为艰巨,为了略表酬谢,因增订如上。
⑤对名词提出修正意见经审定采用者,每条致酬小米1斤(原定为5斤)。因此项致酬,提出修正意见者,以个人为对象。各科名词审查致酬系以组为单位(请参阅第二条),如此项致酬每条小米5斤,与审查致酬两相比较,似嫌轻重过于悬殊,故修订如上。
1952年3月对1951年2月的改订主要如下。
①编订费:每100条致酬人民币4~5万元(即新币4~5元),按照当时的粮食售价,大约能购买小米50斤,较原定标准30~50斤有所提高。每增加一种外文,每100条增酬2万元(即新币2元),是针对多语种对照的名词而核定的计酬标准。
②审查费:每百条致酬全组审查人员(5~10人之谱)初审查费2万元(即新币2元),大约能购买小米20斤,较原定标准有所提高。
③至参加集体审查工作者,按照每人参加开会的次数,酌予分别致送交通费及集体审查费,唯此项集体审查费最高额不得超过每人在全组平均所得初审审查费的一倍半。较原定标准更为精确,且规定了限额。
④修订费:各科名词的修订,每100条致酬人民币2万元(即新币2元,大约能购买小米20斤),不满100条的,按实际计算。相当于每条0.2斤,较原定每条致酬小米1斤的标准大幅降低。
⑤增订费:各科增订的名词,经审查委员会同意采用的,每满50条,致酬人民币3万元(即新币3元,大约能购买小米30斤)。相当于每条0.6斤。原定标准仅有修订费,此次将修正细分为修订和增订。增订费高于修订费。
致酬办法的每一次修订,都是根据名词工作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都较原定办法更为完善合理,更有利于保护参与名词工作的专家的积极性。
二 医药卫生领域的名词组织工作
聘请大批专家参与名词工作,并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集中审查,是医药卫生组名词工作的显著特点。
1. 聘请专家参与名词工作
医药卫生组聘请了一大批专家参与名词工作。1951年5月30日,医药卫生组致函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拟聘赵振声等11人为寄生物学名词组审查委员;拟聘王叔咸等17人为诊断学名词组审查委员;吴朝仁等15人为治疗学名词组审查委员;拟聘邹海帆等11人为牙科名词组审查委员;拟聘薛愚等17人为药学名词(续编)组审查委员,预定于本年8月1日起在京分组进行为期约10日的审查[29]。此后,又陆续增聘了数位审查委员。
在聘请专家担任名词工作委员时,医药卫生组也对专家的学术背景及工作经历进行了初步调查,以便更好地契合所从事名词工作领域。如,1951年12月28日,医药卫生组致函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附送人体解剖学名词审查人员李肇特等12人简历[30]。
总之,同中科院一样,卫生部也通过筛选和聘定名词审定委员的方式,有效整合了学术资源,有力地保障了名词工作质量。
2. 组织专家集中审查及协调
组织专家会议集中进行审查及协调,是医药卫生组十分显著的组织特点。1950年和1951年,自然科学组分别举行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医药卫生名词审查会议。第一届医药卫生名词审查会议,是趁全国卫生大会开会之际,医药卫生组工作委员及全国医学各科专家尚滞留在京之时开展的。1950年8月11日,卫生部致函文委,拟于8月21—22日召开卫生教材编审委员会议,于27—31日召开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医药卫生组名词审查会议(内分解剖、组织胚胎、生理、生化、病理、细菌药学等小组)[31]。1950年8月下旬,第一届医药卫生名词审查会议在北京大学医学院各科教室举行。会期自8月21—22日为一期,同月28—31日为一期,其未按期完成的部分,均经延期完成,至9月2日各小组初审工作全部结束。参会人员除医药卫生组工作委员和有关医学专家外,还特别邀请了京津两地医学院校副教授以上教学人员,出席人员共82人。业经审查之名词为解剖学、组织学、胚胎学、生理学、生化学、病理学、细菌学、免疫学、药学9科,共分6小组(解剖组织胚胎学合为一组,细菌免疫学合为一组)[32]。第二届医药学名词审查,于1951年8月21—30日①在中国协和医学院举行。因第一届名词审查会议是乘便召开的,且时间较短,未能详尽;第二届则专门召集,会期10日,时间比较充分,以便从容商讨。第二届医药学名词审查会议出席委员56人,临时特约委员12人,列席3人,共71人。分寄生物学、牙科学、诊断学、治疗学和药学5组,各组分别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审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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